2008年9月16日星期二

三鹿奶粉事件,三问质检总局

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于8月2日突然非正常死亡。邬建平是在接受检察机关约见后跳楼自杀身亡的。请问与三鹿事件有无瓜葛?食品生产监管司是不是食品生产监管的重要环节?
二、 苏丹红、工业大米、安徽“大头娃娃”、甘肃“肾结石”、无数食品安全问题,“民以食为天”,而 “天以何所倚?”质检总局名下,执法监察司、质量管理司、卫生检疫监管司、检验监管司、产品质量监督司、食品生产监管司、这么多“司”,分工如何,领导是谁?出了三鹿这么大的事,应该由谁来负责任?还是不了了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三、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司长韩毅于二零零七年接受在线访谈时透露,随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接近尾声,国家质检总局正着手制定验收标准,年底将对各地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未来在验收中不合格的省(区、市)要重来,继续开展专项整治,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规定要实现的若干个“百分之百”中,国家质检总局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比重目前已达93.5%,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比重已达96.4%,10类消费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档案比重已达99.9%。不知三鹿奶粉有没有生产许可证,有了生产许可证,又怎么在“百分之百”里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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